車禍無情法有情 十年不懈執行解民憂
7月14日,新沂法院執行法官史玉玉前往高流鎮華豐村芮某家中,為86歲的老人現場辦理領款手續,老人感動地握住執行法官的手:“感謝法官盡心盡力給我家拿到賠償款!”
在爭創“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活動中,新沂法院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不斷加大對涉民生案件執行力度。近日,執結一件跨度近十年的涉民生執行骨頭案。

2010年,王某與王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被新沂法院判決共同賠償張某各項損失323677元。因不履行生效判決,張某家人于2013年向新沂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首次執行過程中,因查無可供執行的財產,2014年6月,新沂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但是執行法官一直未放棄本案執行工作,2021年7月,經多次查人找物,并與被執行人王某某家屬馬某溝通協商,新沂法院執行到位18萬元。
張某亡故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張某的丈夫為撫養3個未成年子女,長期在外打工,其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芮某作為委托代理人,一直與執行法官保持聯系,其領取了18萬元執行案款。
今年6月6日,芮某向新沂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案件到了終本團隊史玉玉法官手中。她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當即通過網絡查控系統查詢王某和王某某的財產,查詢到兩被執行人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但馬某名下有一套房產,隨即采取查封措施,并聯系馬某,讓其告知王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嚴重后果。
執行法官史玉玉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導馬某盡快履行義務。在法院的威懾和承辦法官的告誡和教育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7月11日,在新沂法院執行局,馬某將從親朋好友處湊到的剩余執行案款打到法院賬戶中,此案實際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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